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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示 2026 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拟立项项目,异议窗口到 7 月 2 日 17 时
国内学术政策与科研治理 · 发布 2026-06-26T09:06:00+08:00 · 更新 2026-06-26T09:21:36+08:00
山东省科技厅 6 月 25 日把 2026 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拟立项项目放上省科技云平台公示,公示期截至 7 月 2 日 17:00。通知要求异议必须经申请人、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形成实名书面链路,连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和证明材料都被写进流程,说明平台类科技计划的治理重心已明显转向平台化留痕和可核查监督。
6 月 25 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拟立项项目公示的通知》,将拟立项名单通过省科技云平台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公开,公示期截至 7 月 2 日 17:00。这不是新增指南或申报启动,而是项目评审推进到拟立项公开监督阶段,意味着平台类项目的实质性筛选基本完成,已经进入实名异议和程序复核窗口。
“竞争性创新平台”这类项目的治理意义,通常不在单个课题题目本身,而在它所支撑的科研组织形态。与一般点状课题相比,平台类项目往往牵涉试验验证能力、协同研发载体、共享资源建设与持续投入机制,因此一旦进入拟立项公示,后续真正被固化的不只是某一笔经费去向,还包括未来一段时间里地方科研平台的布局逻辑。山东这次把名单放到科技云平台集中公示,也延续了近年省级科技计划“评审结果平台化、异议流程实名化”的治理方向。
通知写得很具体。依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83号),相关名单需登录省科技云平台查看;如有异议,必须由项目申请人提出书面意见,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汇总审查后反馈省科技厅。通知还要求个人提交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与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需写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这说明科技厅要的不是舆论式质疑,而是可追溯、可核查的正式异议链条。
对科研治理观察者来说,更值得看的下一步有两层:一是具体拟立项名单最终集中在哪些平台类型,能否折射出山东下一阶段对试验平台、验证中试或区域协同节点的偏好;二是省科技云平台是否继续成为拟立项公示、异议受理和留痕管理的统一入口。现阶段页面正文并未直接展示全部项目明细,因此更稳妥的判断是:这是一条明确的程序节点更新,而不是已经足以评价“哪些平台明显胜出”的完整结果解读。
信息来源
可信度说明
来源为山东省科技厅正式通知。可直接核验的事实包括公示对象、适用管理办法、公示截止时间以及实名异议的提交链路与材料要求。证据边界在于正文不直接展示拟立项项目明细,完整名单需在省科技云平台查看,因此目前更适合将其视为治理节点信号,而非最终结构性结论。